重磅消息!首付款开启严查模式!首付款必须为自有资金,各种借贷资金都被禁止即使是找父母借,也要倒查半年流水!严禁各类查违规资金进入楼市,审查之严格****!
一、重磅消息,广州实施首付款实施审查新政
自3月17日开始,广州首付款实施审查新政,进一步严查购房首付来源,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具体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提审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财余额、保险余额、支付宝余额、股票余额等。
2、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质;对于部分首付款为近半年内转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3、对于直系亲属转入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近半年流水;若亲属半年前已持有可直接认定;若断续存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4、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5、提交放款合规环节,需再次核实借款人家庭征信,如有新增消费类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需提前结清后方可发放。
可以说,这一次审核可谓是****的,对于买房人的影响是非常大,假流水,假证明,借贷都将被通通堵死,可以总结以下两方面
1、严查首付款流水。
申请个人房贷必须提供首付款支付账户近6个月的流水,已申请但尚未放款的客户都必须补充提供。
首付款来源必须是家庭自有的、或者是直系亲属自有的,禁止各种借贷资金被用于首付款。
这就意味着兄弟姐妹或亲朋好友转入的大额资金,也不能视为合规的首付款来源。
如果首付款是半年内转入的,需解释资金来源,父母等直系亲属转入的,也要提供半年流水证明以证明是其自有资金。
2、民间借贷、经营贷、消费贷尚未结清,都会影响首贷
为了防止经营贷或消费贷流入楼市,对于申请借款人名下如果有经营贷或消费贷,且尚未结清的,房贷则不批。
此外,征信存在问题、或存在异常流水也会导致贷款审批被拒绝。
二、上海、北京、深圳等多地都出手严查房贷
近期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经营贷进行史上最严的大面积排查,从源头上避免经营贷资金变相流入楼市。
事实上不仅是广州,上海、北京、深圳等多地都出手严查房贷。
北京:防范挪用个人经营贷进入房市 对协助客户造假的员工从严问责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3月19日向各会员银行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工作的倡议书》。
《倡议书》主要从完善贷款合同约束惩戒条款、规范中介机构管理、防范舆情声誉风险和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方面向会员银行提出倡议,旨在坚决落实和维护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防范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以及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深圳:贷款造假停止买房,查出1771亿 经营贷
要求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予以及时查处。
处理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取消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轮候资格、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3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央行深圳中心支行两家监管机构,联合通报了辖内经营贷违规炒房的排查结果。根据通报,2020年4月以来,监管共对辖内中资商业银行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进行了全面排查,上述被收回的贷款共21笔,就是在排查中发现的。
上海: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
上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杭州: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杭州市,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西安:不得以“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支付购房首付
3月16日,西安市住建局下发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遵守金融信贷政策,不得诱导、协助购房人以“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支付首付;不得提供垫资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购房意向登记信息核验时,要严格核查首付存款证明。
三、安徽银保监局发布!加强房贷管理!
今年2月初,安徽银保监局就曾召开会议,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并提高了个人贷款的难度!
主要内容为:
1、集中度超过40%的,个人房贷超过30%的,要控制贷款规模增长;
2、个人住房贷款只能对主体结构已经封顶的项目发放按揭贷款;
3、严禁消费贷、经营贷(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4、各银行机构立即开展合规自查,房地产信贷管理情况。
利率方面,蚌埠市场上首套房的房贷利率大部分在5.88%,总体较为稳定。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