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通过人民网给蚌埠市市长留言,建议推动怀远县划区问题。
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接到市民诉求后,立即交办至市民政局落实办理。
市民政局回复: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第二条,“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因此,行政区划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有序调整。目前,我市随着城市发展,一些地方逐步进行部分区划调整也势在必行,具体调整方案有待于统筹考虑。市民政局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合理的区划调整建议,不断加强调研学习,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要求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区划调整方案报市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助力参考。
请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科(0552-3715041)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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